2)初(三)_指南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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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杨太后生来性子软弱,经历崖山一劫后行事更加谨慎,躲在泉州行宫里对冗官们的陈词视而不见。幼帝赵昺例行上了几次朝,面对御史、言官、散职和恩荫们的叫嚣,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,“诸卿为官,是为民,为国,还是为己。”然后拂袖散朝,羞得众人无地自容。(酒徒注:门荫即宋代的高干子弟,按宋制,他们可不经考试直接为官)

  见赵时俊的第一把火已经成为事实,面临裁撤命运的冗官们又把目光盯到了知府、知县以外的闲散职位上。按宋制度,一路主官有四,除了总管军政大权的安抚使外,还有负责粮草税收的转运使,负责刑狱公事的提刑官及负责赈济的提举,四个大员互不统属,都直接对朝廷负责。而一县之地,除了知县外,还有县丞、县尉、主簿,一州之地还有通判,知州等。这些职位虽然没有路、府正职那样具有实权,却待遇丰厚,至少结局比起被裁撤回家好得多。

  没等众人想好了去盯那个地方副职,赵时俊又烧起了第二把大火。他上书给大都督府,要求改变以往地方官职太多,人浮于事的情况。建议明确路、府一级官员职责,裁撤虚职,把相关职位与大都督府下部门或朝廷各部直接挂钩,以免地方和中央行政重复,令百姓无所适从。

  文天祥允之,奏请幼帝赵昺。十月末,帝昺下令,各路安抚使只负责维持地方正常运转,替朝廷管理百姓,不再负责军务。而转运、提刑二职及其从吏,皆不得干涉地方日常政务。转运使负责地方税收钱粮,归属户部之下。提刑负责地方诉讼复核,归属刑部之下。提举撤消。另外,参照左相陆秀夫的建议,在各路增加学政一人,负责替天子教化百姓,使百姓明礼仪,知约法。并且在灾年有赈济地方的权力。(请到.com支持酒徒,支持正版)

  在县这个级别的官位上,帝昺下令,将县丞与县尉合并为县尉,由其负责地方治安。将主簿职责归属于转运使之下,负责地方税务。在县尉、主簿之外,增设立督学一人,归上级学政管理。将区长、里正归为朝廷正式官员序列,其任命由地方百姓推举而生。其他不如流的小吏,则由县令自行任命,每县不得超过十五人。这些小吏,亦不得干涉区长、里正分内事务。

  这一下,地方上的散职又少了三分之一。僧多粥少,冗官们眼睛更红,恨不得将赵时俊从家中拖出来撕碎掉,免得他再烧第三把火。无奈赵时俊生来胆大,很快提出第三条建议,各府、县主官,有在地方上推行《临时约法》,帮助百姓选举区长、里正的职责。到任后半年之内,区长、里正选举没有举行,或不经选举指派区长、里正,以失职论处。

  行朝官员忍无可忍,跳起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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